科技人員的人數達到多少才能申請高新認定企業?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數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企業科技人員占比是指企業科技人員數與當年職工總數的比值。
企業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全年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企業職工總數包括企業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來鑒別;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
企業當年職工總數和科技人員數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數進行計算和統計。
月平均數=(月初數 月末數)÷2
全年月平均數=全年各月平均數之和÷1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申請認定企業對科技人員的理解有誤,誤認為科技人員一定為專職研發人員。需要指出的是,根據科技人員的定義,除專職研發人員外的科技人員還包括提供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管理和直接提供技術服務兩類人員。例如,直接提供技術服務的品管部、檢測中心及車間骨干人員等;從事管理的有技術副總、生產副總等,但是前提條件為全年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自申請認定前一年12月底為準)。
申請認定企業誤認為只有在職人員才能計人科技人員。這里要說明的是,根據科技人員的定義,除在職人員外還包括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申請認定企業對職工總數的定義理解有誤。這里要注意的是,凡簽訂了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職人員,以及在企業全年累計工作183天以上的兼職或臨時聘用人員都可計入。申請認定企業可參考工資列支名單作為依據。
申請認定企業對統計方法理解有誤,將近1年的12月工資表人數作為科技人員的統計依據。這里要注意的是,當年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數計算,可參考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寫人數。
申請認定企業對當年職工總數的理解有誤,誤認為申請認定前連續3年的科技人員數必須要達到職工總數的10%。這里要說明的是,根據上述條件,認定前兩年不一定要達到相應的比例,僅為近1年占比達到要求即可。
申請認定企業對科技人員的工作崗位填寫理解有誤。在申請認定時要求標注科技人員的工作崗位,評審時也可判斷該人是否屬于科技人員。
這里要注意的是,科技人員的工作崗位應填寫市場調研和數據采集、樣品圖紙設計、工藝配方設計、工藝控制技術、樣品測試和中試等按科研活動過程設定的崗位。